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1.银川市客运管理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5月,银川市客运管理处原主任张彦明主持召开班子成员碰头会,商议决定组织干部职工到九寨沟等地旅游。5月29日至6月12日,张彦明等21人分两批到四川九寨沟、黄龙等地旅游,共计支出公款3万余元。银川市纪委给予张彦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收缴上交财政。
2.固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4月上旬,固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接到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举办2014年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宣贯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后,原站长张宝相主持召开站务会议,研究了参加培训的相关事宜。事后,张宝相等14名干部职工均未参加培训,而是分三批以参加培训为名,先后到西安、青岛、济南、威海、泰安、蓬莱、烟台、大连和昆明、西双版纳、长沙、张家界、珠海等地旅游,旅游费用13万余元在下属企业报销。固原市纪委给予张宝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固原市委组织部免去其站长职务,违规报销的费用收缴上交财政。
通报指出,2起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性质恶劣,影响很坏,在严肃处理主要负责人的同时,对两个单位的班子成员也进行了严肃处理。2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当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手、不收敛,挖空心思搞变通,变换方式搞规避;反映出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在一些基层单位并未得到有效落实,政令在“最后一公里”打了折扣,凸现出当前纠正“四风”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始终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抓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用纪律和规矩管住绝大多数,扎紧党纪党规的篱笆,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以及借中考、高考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借开斋节收送节礼、违规发放福利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违纪违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行为,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有案不查,查处不严肃、不到位的,不仅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